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警政署日前發布高階人事命令,包括警政署2位副署長及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3位警察局長異動,於昨(1)日舉辦新任局長交接儀式,但傳出台中市新任警察局長吳敬田在上任前,竟搶先發布一紙公文下達指示,對原任者極不尊重,引發警界譁然。有警友人士痛斥,其動機欲藉此立威,卻違反行政程序,破壞公務體系程序與信賴基礎。
台中市長盧秀燕(右2)昨日主持交接典禮,新任局長吳敬田(右1)從原任局長李文章(左1)手中接下印信。(圖/台中市政府官網)
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長由警政署原警政委員吳敬田陞任,台中市長盧秀燕昨日主持交接典禮,對吳敬田表示誠摯歡迎,也對其領導能力充滿信心。盧秀燕強調,台中為全國第二大城市、中部唯一的大都會,治安與交通挑戰繁重,相信在吳局長的帶領下,市政團隊將持續強化警政量能,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公共安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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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一名警友人士投書《自由》指出,在新任局長接任儀式前一天,吳敬田就搶先發布公文,針對副局長、主任秘書代決行公文的職權分工而重新律定規則,並要求自新局長接任第一天起執行。
該名警友人士表示,「人未到、令先行」的作風實屬空前,恐有違背公務人員行政倫理。因新局長才正式上任,依警界倫理,並無權力提前一天就指示警局發文,尤其原任局長仍肩負全市治安重責及指揮官警權力,「新任者卻搶先發文下令,對原任者極不尊重,警界罕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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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書的警友人士強調,警察機關領導者應依法行政,不以個人意志凌駕制度,尤其高階警官更應依法行政、以身作則。他痛斥,「此事違反行政程序,損害基層員警的信任與士氣,頗有擅權之虞。」認為新局長想藉此立威,但破壞公務體系程序與信賴基礎,更讓幕僚涉入行政違規風險,應受檢視,上級尤應主動檢討,杜絕再犯。
該名警友人士強調,新局長應等上任後再發號施令,方能服人、得人心。「對警察而言,剛愎自用的長官比起貪污腐敗的長官,所造成的破壞性影響更深遠且令人生畏」,衍生的領導統御問題,也應同步檢視。


